西美书法考研 专业课140+ 中国古代书法理论体系
更新时间:2023-11-24 16:13:43
中国古代的书法理论派系大体分为这几类:喻物派、纯造型派、缘情派、伦理派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1、<!--[endif]-->喻物派:
是最早的书法理论,最初的文字在于实用。
喻物派注重拟物,如笔触的拟物、书法的拟自然、个人风格的比拟、书法本身的比拟;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(1)<!--[endif]-->笔触的拟物:
以自然物比拟书法,把字中个别笔画用实物去比拟,最早见于卫夫人《笔阵图》。
这种拆散笔画的比拟相当机械,大致用在指导初学者学习,并不属于欣赏品鉴的层次。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(2)<!--[endif]-->书法的拟自然:
汉末魏晋是文艺自觉的时代,在书法上也开始出现了书法品评和许多讨论书体的文字。如卫恒的《书势》等。这些以势命名的文章,有一个共同的观念,就是认为书法的美有一客观的标准:自然。
他们用各种比拟的描写来说明书法的美。如《篆书势》、《草书势》。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(3)<!--[endif]-->书法个人风格的比拟:
用比拟的方法描写某一个书法家的作品给人的印象。如梁武帝《评书》、袁昂《古今书评》、《唐人书评》、康有为《广艺舟双楫·碑评》
这种比拟是一极为自由的联想活动,甚至从书法的物质形迹揣摩到精神内容,又把这精神内容做了形象化的描写。
(4)书法本身即是有生命的形体:
把书法自身看作有生命的形体。卫夫人《笔阵图》已有论及。以及卫瓘、王僧虔、隋炀帝、李煜评颜真卿都用此法。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2、<!--[endif]-->造型派:
最早的书法理论是借着自然美来描写书法美,书法的美是来自一种造形的秩序和法则。
现代抽象画大致分两个系统;理性派和感性派,而书法上也有两类。
理性派:着眼于书法的结构秩序,偏重静态的建筑性的美的规律。
感性派:着眼于书法的气势变化,偏重动态的音乐性的美的规律。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3、<!--[endif]-->缘情派:
另一类书法要求借书法把生活里的各种感情抒发出来,要求借助激动的情感来创造活泼动人的书法。
如,孙过庭论王羲之,张怀瓘论书法都是如此。祝允明也认为情感发生变化,所写的字也就随着呈现不同的美。
韩愈不但主张艺术要抒情,而且把“情”放在首位,并排斥非抒情的倾向。
张旭把生活中的一切情感都融化到书法中去。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4、<!--[endif]-->伦理派:
儒家有伦理观而书法也有人格主义批评思想;如苏轼的书法理论思想,其书法的中心思想则是人生观中的思想延伸,又是伦理思想审美性质的变形;具体理论包括书如其人、平淡自然、技道两进等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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